随身音频快剪用户协议

生效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欢迎您使用《随身音频快剪》!

本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用户”)与北京奇绩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间就您下载、安装、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随身音频快剪”移动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本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法律协议。

在开始使用本软件之前,请您(尤其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以加粗形式显示的、与您的权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一旦您完成注册、登录、查看、下载、发布信息、使用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束,本协议即在您与本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请立即停止使用本软件。如果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和判断是否同意本协议,并确保在监护人的指导下使用本服务。

一、 定义说明

本公司/我们: 指北京奇绩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用户/您: 指注册、登录、使用本软件及服务的个人使用者。

本软件: 指由本公司开发和运营的“随身音频快剪”移动应用程序,及其后续的更新版本。

服务: 指由本公司通过本软件向用户提供的与音频处理相关的各项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音频剪辑(复制、删除、分割、头尾裁剪、淡入淡出、音量调节、人声降噪等)、音频录制(包括系统内录)、音频导出与分享等功能。

内容: 指用户通过本软件上传、处理、制作、生成、分享的音频、视频、文字、图片等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

二、 服务内容

本公司向您提供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具体功能可能随版本更新而调整,以实际提供的为准。本公司有权对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形态进行升级或其他调整,并将通过公告、站内信等方式通知用户。

您理解,使用本服务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如个人手机)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如网络通信费)均由您自行承担。

三、 用户行为规范

用户承诺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须对自身行为负责,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您不得制作、上传、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知识产权与版权

您应对通过本服务制作、发布、公开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利或获得充分授权,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未经权利人明确授权,您不得使用本软件处理、传播任何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如他人享有著作权的音乐、影视作品片段等),该等行为可能构成侵权,由您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软件使用

除非法律允许或本公司书面许可,您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四、 用户内容与知识产权

您保留对通过本服务制作、产生的“内容”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如著作权)。

为提供服务之必要,您授予本公司一项全球性的、免费的、非独占的许可,允许本公司使用、存储、传输您的内容,以运营、改进本服务及开发新服务。此项许可是为本协议目的而设,且本公司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政策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是本软件的整体知识产权权利人,享有与本软件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您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五、 免责声明

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按现状提供,本公司不保证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不出错。对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等)、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由此造成的影响。

您因使用本服务所遭受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及经济上的损失,或因您的内容引发的任何纠纷,均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本公司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进行审查监督,并有权依法对违规内容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但该权利不构成本公司的义务。

六、 协议变更与终止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更新后的协议将在本软件上公布。若您不同意变更,可停止使用本服务。若您继续使用,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如您严重违反本协议,本公司有权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八、 其他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公司未行使本协议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